可持續建築
建造業的能源使用佔全球量百分之36,而碳排放量則佔百分之40。為回應《巴黎協定》,《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制定了碳排放目標,期望在2030前達到26%至36%的絕對減排量。相應地,建造業亦應致力在2030達致恆常業務的11%減排量。
可持續建築旨在減少建築過程中行業對環境、社會和經濟方面的影響,措施包括:
可持續建築旨在減少建築過程中行業對環境、社會和經濟方面的影響,措施包括:
- 綠色融資
- 使用低碳材料和設備
- 建築廢料分類與管理
- 創新技術,例如裝配式設計(DfMA)和建築信息模擬(BIM)等
活動
將會在此公佈新活動
569
參與項目數量
653
可持續物料選擇數量
0.16
低碳混凝土用量(百分比)
113
加快電氣化(項目數量)
69.37
回收拆建廢料(百萬噸)
備註: 數據統計自參與建造業議會可持續建築大獎及碳評估工具的建築項目。